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如有余额,报表应在哪个项目列报
【问题】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如有余额,报表应在哪个项目中列报?
【答案】
关于列报,参考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