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季度申报时如何处理
【问题】
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季度申报时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填入本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问题】
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季度申报时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填入本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