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购入资产按17%抵扣,出售时按16%缴纳增值税有何风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12/29 16:35:57 字体:

  【问题】

  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专票按17%抵扣了,现在出售按16%缴纳增值税是否有风险?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自2018年5月1日起销售货物、有形动产服务或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税率17%和16%的分界线为2018年5月1日及以后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您公司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购入固定资产,其应税行为发生在2018年5月1日之前,当时的增值税税率为17%,您公司按17%抵扣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该固定资产现在出售,则应税行为发生在2018年5月1日之后,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6%。

因此,您公司按16%计算缴纳增值税没有税务风险。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