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低于5000元可否不填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问题】
员工工资低于5000元可以不填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修正)第六条规定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个人取得包含工资在内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可以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后余额计算缴纳个税,但应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不填报则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即放弃了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个人可以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放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