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工资的个税税率为10%时对应的速算扣除数是210吗
【问题】
计算2019年1月份发放的工资的个税税率为10%时对应的速算扣除数是210元吗?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附件的规定,计算2019年1月份发放的工资的个税税率为10%时对应的速算扣除数是2520元。
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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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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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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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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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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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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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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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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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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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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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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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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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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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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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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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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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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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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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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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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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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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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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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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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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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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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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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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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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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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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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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