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学“个税”之综合所得如何预扣预缴
前面讲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应纳税款,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下面我们就分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相关的规定。
在具体分析前,我们先介绍各项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个税的办法,基本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法一致,区别只是:个别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时不扣除,而是到汇算清缴才扣除;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计算个税的办法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法差异还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应税收入额不一致
如张三在2019年10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前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就是8000元;而在汇算清缴时,该笔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为8000*80%=6400元;
为什么是这样?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明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也就是说,张三取得的是稿酬,汇算清缴时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要在8000*80%=6400的基础上再*70%,即为8000*80%*70%=6400*70%=4480元。
2、减除项目不一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可扣除的项目有减除费用60000元/年、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其他扣除项目。
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预扣预缴环节,个税计算办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按减除费用的的70%计算收入额。
3、适用税率不一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适用的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一、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比如,张三从2019年4月入职A公司,A公司员工工资是次月发放。4-6月工资12000元/月, 7-11月的工资15000元/月, A每月扣缴张三的个人社保费1800元,张三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为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2000元的赡养费,其他没有扣除。张三从4-11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金额978元,计算如下表:
提示: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张三当年截至本月在A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劳务报酬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适用的预扣率为三档累进预扣率,与2019年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一样。
提示: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为实际取得收入的80%,且适用税率与预征预缴时预扣率不同,一般在预缴预缴时会扣缴较高的税款,多扣缴的税款,需要办汇算清缴才可以申请退税。
三、稿酬所得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20%
四、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20%
接着上面的例子,张三在2019年除了在A公司取得的工资外,平时晚上还兼职插画,在9月取得稿酬5000元,还在10月份国庆期间为别的公司清洗锅炉,取得收入30000;
张三在9月由出版社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1-20%)*70%*20%=2800*20%=560元;
张三在9月的劳务报酬所得由付款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0%)*30%-2000=24000*30%-2000=5200元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张三综合所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978+560+5200=6738元;
拓展:假设张三2019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张三综合所得收入额为
工资薪金所得:111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30000*80%=24000元
稿酬所得:5000*80%*70%=2800元
合计=111000+24000+2800=137800元
扣除项目合计为:
减除费用60000元/年;
专项扣除项目:14400元;(注意,如果1、2、3、12月,张三有自己缴纳社保,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6000元(假设张三子女教育费与赡养老人的费用全年都符合扣除标准)
合计=60000+14400+36000=110400
应纳税所得额为137800-110400=27400元,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为3%,全年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为27400*3%=822元;
实际已预缴6738元,张三汇算完后可以退还的个人所得税为6738-822=5916元。
提示: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一定要记得进行汇算清缴哦。
|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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