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取租金未开票,租赁收入是否要缴增值税
【问题】
我们出租房子收取了租金,但对方暂时提供不了开票信息,要推迟一个月开票,那对这个月的租赁收入是否要缴增值税,涉及的房产税是否也一起并入下个月申报?
【答案】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贵公司已收到租金,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要按规定作为无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可按月或季或半年,不可按次申报。可联系管理员认定税种为按半年申报,但无法按照开票时间作为所属期申报房产税,应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应收租金为计税依据分期缴纳,与是实际上取得租金的日期无关。
具体建议您咨询主管税务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