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已收取租金未开票,租赁收入是否要缴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4/02 11:14:12 字体:

  【问题】

  我们出租房子收取了租金,但对方暂时提供不了开票信息,要推迟一个月开票,那对这个月的租赁收入是否要缴增值税,涉及的房产税是否也一起并入下个月申报

  【答案】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贵公司已收到租金,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要按规定作为无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可按月或季或半年,不可按次申报。可联系管理员认定税种为按半年申报,但无法按照开票时间作为所属期申报房产税,应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应收租金为计税依据分期缴纳,与是实际上取得租金的日期无关。

具体建议您咨询主管税务局的意见。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