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土地增值税清算调整吗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闲置的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需要调整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审核利息支出时应当重点关注: 利用闲置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收益,其收益是否冲减利息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闲置的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得冲减利息支出。如果会计核算时冲减了利息支出,则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须调增利息支出;如果会计核算时未冲减了利息支出,计入了投资收益会计科目,则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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