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从境内其他企业采购的产品是否享受出口退税
【问题】
生产企业出口从境内其他企业采购的产品是否享受出口退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即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企业出口从境内其他企业采购的产品,如果符合财税〔2012〕39号附件4的规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如果不符合财税〔2012〕39号附件4的规定,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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