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8/27 18:00:51 字体: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但是要开具5万元的的专票,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但是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费已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同时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企业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应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但是应按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减半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实务]未决算提前自用房产,房产税征收
  • ·[热点]工资薪金会计核算与个税申报问题
  • ·[干货]投资基金分红个人、企业涉税不同
  • ·[辅导]理财产品的增值税这样缴纳!
  • ·[实用]普惠性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