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型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吗
【问题】
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型企业才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吗?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财税〔2018〕99号将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75%)
上述规定允许研发费加计扣除,并未限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型企业,因此,非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型企业发生的符合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发费,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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