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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借款是否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0/04/10 11:25:29 字体:

  【问题】

  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借款是否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企业借款年度终了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含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借款,因此,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借款年度终了不归还,不须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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