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后提供建筑服务,现在开具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问题】
我公司于2019年4月1日之前预付了30%的工程款,4月1日之后开工提供建筑服务,现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是10%还是9%?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019年4月1日前,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0%,2019年4月1日之前预付了30%的工程款,4月1日之后开工提供建筑服务,根据上述财税〔2016〕36号和财税〔2017〕58号的规定可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之后。那么根据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现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