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等2021年还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问题】
我公司提供住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自2021年1月1日不再免征增值税了,我公司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案】
住宿服务自2021年1月1日不再免征增值税,公司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的进项税额不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的情况,因此,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
我公司提供住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自2021年1月1日不再免征增值税了,我公司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案】
住宿服务自2021年1月1日不再免征增值税,公司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的进项税额不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的情况,因此,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