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用于研发支付的租金及装修费能否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
【问题】
租赁房屋用于研发支付的租金及装修费能否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中的直接投入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因此,租赁房屋用于研发支付的租金及装修费不得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