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公司给合伙企业分红,自然人合伙人的个税怎么扣缴
【问题】
我们有一个作为职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企业,被投资公司给合伙企业分红,自然人合伙人的个税是由分配股息的公司扣缴,还是由合伙企业扣缴?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关于利息、股息、红利的扣缴义务人问题”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合伙企业作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被投资公司给合伙企业分红,合伙企业取得分红后再支付给各个合伙人,按照上述规定,自然人合伙人的个税应该由合伙企业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