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和预约办税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和预约办税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21号通告》,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原则上实行预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请您首选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厦门税务APP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减少现场办税缴费次数。
(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除个人所得税业务之外的常见涉税(费)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以及APP端)
1.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查账或定率征收的独资合伙企业个人经营者自行申报经营所得: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或者WEB端;
2.个人补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以及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详情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浏览。
扣缴客户端软件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首页-公众服务-软件工具下载。
(三)厦门税务APP
提供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参停保、城乡居民医保参停保、社保费缴纳、社保缴费证明开具等)、发票业务(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申请)、申报缴税、证明开具、网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报告、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等功能;提供预约办税、通知公告、公众查询、咨询辅导等服务。
(四)“i厦门”APP—厦门税务社保业务
打开“i厦门”APP首页,点击“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提供参保信息查询、灵活就业人员参停保、城乡居民医保参停保、社保费缴纳、社保缴费证明开具等业务办理功能。
(五)自助终端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申领、专用发票申领、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等业务办理功能,可自行查询自助办税终端分布情况。
(六)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
在微信搜索框中输入“厦门税务”关注并进入“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提供办税预约、办税指南、通知公告、优惠政策等服务功能。
(七)涉税咨询
(1)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可通过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办理;
(2)除了电话咨询,您可以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点击“纳税服务”、“纳税咨询”模块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咨询。
(3)您也可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厦门税务官网首页,点击“智能咨询”进行咨询。
(4)您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厦门税务互动交流”,关注成功后,点击互动交流平台,进入税企交流,自行搜索加入想要加入的群获取涉税咨询服务。
二、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如您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过“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掌上办税-办税预约、厦门税务门户网站首页-办税预约、厦门税务APP-服务-预约办税等渠道,查看排队等候情况,提前做好预约、按时上门,减少等候时间,若您未提前预约,可能会因为现场人流量管控等因素无法进行大厅办理业务。
(二)事先查阅“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掌上办税-办税预约-办税指南或厦门税务门户网站首页-办税指南,准备好所办事项的办理材料,节约办理时间。
(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关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查询)、健康码、行程卡以及预约凭证等,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能进入大厅,等候过程中,间隔就坐、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办结业务后尽快离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