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迟延付款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题】
企业购买土地因迟延付款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