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包含建筑企业的预收工程款吗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包含建筑企业的预收工程款?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时并未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缴纳增值税,但需要预缴增值税,因此,建筑企业预收的工程款不是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该销售额不包含建筑企业预收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