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的房子临时出租,计算增值税时销售额可否扣除土地价款
【问题】
房开企业开发的房子临时出租,在计算房租增值税的时候销售额是否可以扣除土地价款?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依据上述规定,房开企业开发的房子临时出租,在计算房租增值税的时候销售额不可以扣除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