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增值税时,金融商品转让亏损可以抵减当年前期的盈利吗
【问题】
计算增值税时,金融商品转让亏损可以抵减当年前期的盈利吗?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2明确金融商品转让计缴增值税时,“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所以,计算增值税时,转让亏损只能与下期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而不能抵减法年前期的销售额。
【问题】
计算增值税时,金融商品转让亏损可以抵减当年前期的盈利吗?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2明确金融商品转让计缴增值税时,“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所以,计算增值税时,转让亏损只能与下期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而不能抵减法年前期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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