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
参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该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该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
参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该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该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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