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购入土地后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还要缴纳契税
【问题】
企业从政府购入土地之后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还需要缴纳契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从政府购入土地之后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契税的计税依据,需要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