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营业收入还是销售额
【问题】
吉林省企业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会计报表核算的营业收入还是增值税申报表上的销售额?
【答案】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执行口径的通知》(吉财税[2021]237号)规定:
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计征基数为当月(当季)的销售额,自缴费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具体申报期与增值税申报期同步。
四、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依据上述规定来看,吉林省企业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增值税申报表上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