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优惠执行期限如何规定?
【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的规定:“ 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