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中间试制品赠送给客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如何处理
【问题】
企业将中间试制品赠送给客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如何处理?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七、其他事项
……
(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企业将中间试制品赠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所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这笔特殊收入需要从已归集的研发费用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