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给个体工商户股东的分红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
有限责任给个体工商户股东的分红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
财税字【1994】2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所以,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付款方在支付个人股息红利时要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