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搞促销活动向个人赠送的优惠卷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问题】
企业搞促销活动向个人赠送的优惠卷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答案】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企业搞促销活动向个人赠送的优惠卷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