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可以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可以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的其中一种进行会计处理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准则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同样可以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所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以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