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超过500万的生产设备,可否一次性扣除
2022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超过500万的生产设备,是不是可以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参考《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
“一、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超过500万的生产设备,按上述规定扣除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