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个人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作为员工宿舍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房地产企业与个人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作为员工宿舍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继续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与个人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