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际减免租金,可以享受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免征的优惠吗
黑龙江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商铺,2022年因为疫情原因与租店面的个体户达成一致,在原有租金下延长3个月的租赁期,请问没有实际减免租金,可以享受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免征的优惠吗?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税收政策兑现指南>的公告》(2022年第9号)明确,在2022年免收一个月以上(含)租金申报免缴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免收租金1个月(含)以上,是指按月减免1个月(含)以上租金的;或者通过定额、比例等其他方式减免租金,按照有效合同(协议)计算的减免租金额度,相当于1个月(含)以上租金的;或者延长1个月(含)以上租期而不加收租金的。
所以,黑龙江地区的纳税人在原有租金下,延长个人工商户2022年3个月租赁期的,可以按规定适用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