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批发、零售图书免征增值税,图书包含哪些
企业批发、零售图书免征增值税,图书包含哪些?
《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
国税发〔1993〕151号附件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