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土地,一直没有办理产权手续,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我们从政府购买的土地,后来产生了纠纷,一直没有办理产权手续,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 )规定:
“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依据上述规定,产权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如果贵司可以使用该块土地,应该是由贵司交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