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支付转让价款,是否需要对方开发票
我们购买一个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支付转让价款,是否需要对方开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