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股息红利分配方案,没有实际分配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被投资企业出具股息红利分配方案,没有实际分配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994年前为个人收入调节税)。
所以,被投资企业出具股息红利的分配方案、进行账务处理后,没有实际分配也要扣缴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