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改造安置住房,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否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企业改造安置住房,与总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否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第一条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改造安置住房,与总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企业改造安置住房,与总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否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第一条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改造安置住房,与总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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