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的工资,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福利费吗
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的工资,包含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福利费吗?
《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所以,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符合相关条件的,支付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但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不属于工资范围,不可以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的工资,包含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福利费吗?
《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所以,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符合相关条件的,支付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但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不属于工资范围,不可以加计扣除。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