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读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另参考2023年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
八、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么?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和答复,员工的子女正在读非全日制研究生,计算缴纳个税时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