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什么顺序享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参考2023年10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版块发布的《16个问答学习:纳税人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问题13】我公司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和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当按什么顺序处理?
答:纳税人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以及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先享受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上述规定和答复,同时申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与“六税两费”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先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