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是按照工资收入的0.5%交纳,计算基数是否包含绩效奖金
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虽现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会会员目前仍暂按全国总工会1978年颁发的《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
“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交纳会费。”
依据上述政策,工会会费的计算基数不包含绩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