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殖牛蛙出售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企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所得,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养殖牛蛙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