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后,13%调为11%税率进项税的扣除率是多少
【问题】
我公司是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的企业,目前购入的农产品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是13%,生产的产品也是13%的税率。2017年7月1日后,销售产品的税率调为11%,那我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的扣除率是多少?
【答案】
根据财税「2017」37号: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原适用13%税率的产品,调整按11%计算销项税;同时文件规定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的企业利用农产品生产的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仍适用财税「2012」38号的规定。如按投入产出法计算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销售产品(耗用农产品原材料的产品)数量*农产品单耗*农产品购买平均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扣除率为销售产品适用的税率。
所以您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的扣除率是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