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赠手机如何纳税
提问:
我企业是荆门市内的一家通信公司。“营改增”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规定客户每月保底消费若干元,就免费向客户赠送手机一台。请问赠送手机如何纳税?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赠送的手机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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