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税局加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
近日,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与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建立纳税人股权转让行为税源监控管理达成共识,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股权转让信息共享暂行办法》。
该办法就信息交换内容、时限与方式、交换程序和工作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税务、工商部门股权转让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时,该办法明确了对自然人股东实行股权转让行为的“税收前置”,建立股权变更“先完税,后变更”的股权转让税收管理方式。这一机制为税务机关开展股权转让税源监管争取了主动权,为加强西藏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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