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考点汇编——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汇编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
【大纲内容】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1.有关抵免境外已纳所得税额的规定
2.有关享受抵免境外所得税的范围及条件
【知识点】境外抵免
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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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境外所得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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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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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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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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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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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免原则
关键词:境外所得涉及的税款,少交必补,多交当年不退,以后五年抵补。
抵免限额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或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方法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3.计算公式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试题演练】
【(2011年)·判断题】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题目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