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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考点汇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1/21 17:51:04 字体: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汇编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

【大纲内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关键词:纳税地点、纳税方式、纳税年度、纳税申报、核定征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登记注册地;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有场所,有联系:机构场所所在地;
没场所或有场所但没联系: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有两个以上场所:经批准选择其主要场所汇总缴纳。

二. 纳税方式、申报及核定征收

纳税方式
1.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 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
2. 汇算: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
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
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
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
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试题演练】

【(2016年)·单选题】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收入总额14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15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收入总额核算正确,但成本费用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用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5%。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2.5 B.11.6 C.8.75 D.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140×25%=3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5×25%=8.75(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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