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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必备知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12/11 10:48:59 字体: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具体该如何征收该项税种呢?

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

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环节需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车辆购置税的如何计算

1.计税方法--从价定率

车辆购置税以规定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1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2.计税价格

(1)外购车辆

外购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事项而收取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进口车辆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

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进行核定。

注: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也将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征收车辆购置税。

三、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情形

(一)常见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情形

1.外国驻华使馆和外交代表、外国驻华领事馆和领事官员、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官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

4.车辆购置税的其他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置《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气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3)对部分特殊用途的车辆实行免税指标管理,包括“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辆、防汛专用车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农村巡回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常见车辆购置税退税的情形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1.由于质量原因,纳税人将所购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可以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照已经缴纳的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一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全部税款。

四、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缴纳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注: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二)缴纳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五、其他热点问题

1.车辆购置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车辆购置税属于购置车辆所发生的必备费用,应计入车辆原值,即“固定资产”科目。

2.仅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辆购置税税款信息,能作为车辆购置税入账的依据吗?

答:可以。

| 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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