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开具发票必须全额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吗
只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就必须全额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吗?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在某些情况下,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不须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者应按一定税率预缴增值税,或者应按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你按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会导致企业多缴增值税。
那么哪些情况下开具了发票不须缴纳增值税或只须一定税率预缴增值税,或只须按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呢?
一、开具了发票不须缴纳增值税
1.已经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营改增后补开增值税发票不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2016年第53号公告第九条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
2.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3.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支付机构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开具了发票须按规定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销售额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预收款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
三、全额开具发票可按按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3.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
4.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
5.提供客运场站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
6.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
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
8.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9.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10.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12.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四、可以全额开具发票或差额开具发票,可按全额或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47号)
3.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
| 作者:裴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