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前后变化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政策到期,总局早在2020年4月就发布了延续性的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西部地区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再延续十年。此次政策延续,也有一些变化,咱们来梳理一下!
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财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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